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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0年清华大学等高校研究生来江北区参加社会实践工作的通知
各企业: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清华大学等高校研究生来浙参加社会实践工作>的通知》要求,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加强我区与国内知名高校在人才智力方面的交流与合作,推动我区经济转型升级,2010年将继续接收国内知名高校研究生来江北区参加社会实践。请各地各单位认真做好项目征集、对接和接收研究生开展社会实践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今年参加社会实践的研究生主要来自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东华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等10余所高校。其中清华大学实践团全部由博士研究生组成,社会实践时间为6周,其他高校研究生社会实践时间为1个月。
    二、各需求单位填报《研究生社会实践项目征集表》后,由各地企业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收集汇总,于3月19日前报送区人才服务中心(附电子文本)。5月份经与相关高校对接确认后,各接收单位应主动与实践研究生建立联系,做好项目开发研究的前期准备工作。
    三、各接收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社会实践活动。接收单位应与实践研究生签订相关协议,如项目任务、保密等具体问题。研究生在社会实践活动期间的食宿和交通(火车硬卧、汽车)费用请接收单位帮助解决,区人事局将根据《中共江北区委江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引进培养创新型和紧缺型人才的实施意见》(北区委〔2009〕7号)文件有关规定给予经费补助。
    四、实践活动结束后,各接收单位要进一步做好跟踪服务工作,认真总结本次社会实践活动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于9月1日前报送区人才服务中心。
    各地企业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和接收单位要充分认识研究生参加社会实践工作的积极作用,在总结现有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领导和管理,不断完善实践形式和内容,力求活动取得实效。
    联系人:王睿;联系电话:87667718;传真:87667738;E-mail:nbjmrc@126.com   
       
各高校院系设置情况

清华大学:
建筑学院、土木工程系、水利水电工程系、环境科学与工程系、机械工程系、精密仪器与机械学系、热能工程系、汽车工程系、工业工程系、电机工程与应用电子技术系、电子工程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自动化系、航天航空学院、工程物理系、化学工程系、材料科学与工程系、数学科学系、物理系、化学系、生物科学与技术系、高等研究中心、经济管理学院、公共管理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法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美术学院、核能与新能源技术研究院、微电子学研究所等

北京大学:
数学科学学院、物理学院、信息科学技术学院、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地球与空间科学学院、环境学院、景观设计学研究院、工学院、软件与微电子学院、考古文博学院 、国际关系学院、光华管理学院、经济学院、法学院、政府管理学院、艺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元培计划、外国语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对外汉语教育学院、先进技术研究院、前沿交叉学科研究院、应用文理学院等

中国人民大学:
哲学院、 文学院 、外国语学院、公共管理学院 、法学院、新闻学院、徐悲鸿艺术学院、信息资源管理学院 、信息学院 、统计学院、社会与人口学院 、商学院 、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历史学院、 劳动人事学院、经济学院、环境学院、国际关系学院 、对外语言文化学院、财政金融学院等

西安交通大学:
机械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学院、电子信息与工程学院、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管理学院、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理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院、金禾中心、外语学院、软件学院、航天航空学院、人居环境与建筑工程学院、经济与金融学院、医学院等

上海交通大学:
软件学院、信息安全工程学院、微电子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理学院数学系、理学院物理系、化学化工学院、人文学院、生命科学技术学院、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农业与生物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法学院、医学院、药学院、媒体与设计学院、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塑性成形工程系、体育系、交大密西根联合学院、微纳科学技术研究院、空天科学技术研究院、能源研究院、技术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等

复旦大学:
复旦学院、中国语言文学系、历史学系、文物和博物馆学系、旅游系、哲学学院、经济学院、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法学院、新闻学院、外文学院、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艺术设计系、数学科学学院、物理学系、现代物理研究所、化学系、高分子科学系、环境科学与工程系、生命科学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材料科学系、光源与照明工程系、力学与工程科学系、管理学院、上海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药学院、护理学院、软件学院、微电子研究院、国际文化交流学院、上海视觉艺术学院等

同济大学: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土木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人文学院、外国语学院、政法学院、理学部、汽车学院、软件学院、交通运输工程学院、传播与艺术学院、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医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口腔医学院、铁道与城市轨道交通研究院、体育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学院、电影学院、中德工程学院等


东华大学:
纺织学院、服装学院、旭日工商管理学院、机械工程学院、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化学化工与生物工程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国际文化交流学院、职业技术学院、人文学院、外语学院、理学院、体育部、拉萨尔国际设计学院等

上海外国语大学:
英语学院、国际金融贸易学院、日本文化经济学院、法学院、新闻传播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国际工商管理学院、东方语学院、西方语系、德语系、法语系、俄语系、高级翻译学院、国际文化交流学院、高等职业教育技术学院、贤达经济人等

附件: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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